《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修订版正式发布实施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批准并正式发布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CNAS-CL01-S01:2023)(以下简称认可方案),并就修订内容进行对照说明。新版文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发布文件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官方网站同步更新。
基于中国计量院在国家量值溯源体系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本次修订充分采纳了《CIPM和ILAC对于国家计量院校准和测量能力认可的联合声明》(2020)、APMP的最新导则要求、ISO/IEC17011:2017《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以及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18年共同发布的《BIPM、OIML、ILAC、ISO关于计量溯源性的联合声明》等最新的国际文件要求,旨在确保CNAS与亚太计量合作组织(APMP)联合评审过程和能力表达能够同时符合国际国内的要求。
认可方案中对中国计量院的认可周期、评审模式、能力表达等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描述,在维持认可周期5年不变的前提下,对定期监督周期、监督方式等按照CNAS认可政策进行调整;对校准能力进行分类,纳入CIPM MRA框架下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依然采用由中国计量院识别、建立和更新开展校准的测量设备/校准项目清单的方式,并将清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鉴于中国计量院现有认可领域和国际评审需求,认可方案中不再包含对标准物质生产者和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的评审和监督要求。
新发布的认可方案充分考虑了计量和认可的国际政策要求,描述更为严谨、规范,为联合评审的高效、顺畅实施提供了保证。认可方案的修订更新,对我国校准和测量能力的国际互认有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强化国内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的计量溯源性要求,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中计量和认可协同作用、相互支撑的重要体现。(文:王春艳、顾英姿)